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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园林县城”为和谐嘉禾添光彩

来源:嘉禾网 作者:本站记者  编辑:邓和明 200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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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嘉禾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考核意见通报会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会上,当考核验收团郑重宣布“建议省建设厅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嘉禾县城为‘湖南省园林县城’”时,会场上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我县在全省率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之后,为全面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县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产生活条件,2001年5月,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关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决定》,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大力推进实施。经过六年的艰辛努力,“创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座“文明、卫生、生态”的园林县城成为构建和谐嘉禾的崭新亮点和品牌。

 

12月17日至18日,以省建设厅副巡视员张洪钧为团长的“嘉禾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考核验收团”对我县“创园”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察现场,考核验收团对我县“创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有序,创建运作机制科学实际,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制度完善,注重规划,初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设节约型园林,始终坚持园林建设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县城建成区公共绿地指标高,布局较为合理;创新方法,全面提升道路绿化水平;上下联动,大力推进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建设和城郊生态环境建设,积极保护和优化大环境;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功能日趋配套。

 

对照《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的七项内容、有关条件和30个指标的考核结果,考核验收团认为,嘉禾县城的绝大部分条件和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要求,于是作出了将考核验收综合意见上报省建设厅的决议,并建议省建设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嘉禾县城为“湖南省园林县城”。

 

考核验收团同时对嘉禾的“创园”工作提出了改进与提高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县以这次创建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为提高全县园林绿化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整体水平,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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