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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学校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主渠道作用

来源:嘉禾网 作者:邹平元  编辑:邓和明 200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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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违法犯罪行为向低龄化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已被称为当今世界继环境污染、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青少年的年龄范围,一般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其中重点是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一般都是在校学生,所以,我们应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放在学校教育这个环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同学校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从根本上改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局面,全面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转变观念,落实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多种选择的可能性,使他们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同步提高,协调发展。只有真正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正确的态度和观念,使他们善于学、乐意学,在增长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我们的学生才能更有效地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思想行为和倾向。这就要求学校教育要加大改革力度,全力推进“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要切实矫正学校升学“指挥棒”的指向,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论成败,不以一好遮百丑,从根本上扭转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丢体育的现象。

 

三、强化“两项”教育,减少违法犯罪

 

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学校教育必须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精神、国情教育及公民道德建设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既要注意吸纳新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理论成果,提升教育的说服力、感召力,又要努力探索理论知识向理想信念转化的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实践能力和承受挫折能力。针对不同年龄以及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循序渐进地进行品德教育,不断增强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形成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从而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青少年学生正处于自然人向社会人过渡的特殊阶段,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不仅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也是关系到他们踏上社会以后能否成为合格公民的大问题。学校要抓住课堂教学、学科渗透、社会实践、制度管理四大环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要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培养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目标,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警示教育与案例剖析结合起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学生辨别是非能力。要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逐步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坚持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坚持多部门(共青团、司法、公安、社区)相配合,通过开展法制教育系列实践活动,使学生逐步形成自我约束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作者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来源:嘉禾网

作者:邹平元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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