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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血铅问题”的另类思考

来源:嘉禾网 作者:刘锋  编辑:邓和明 2009-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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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县广发乡发生的“血铅问题”,备受各界舆论的关注。“血铅问题”既已发生,我们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事实导向和价值导向两个层面双管齐下还原真相、重建信任。

 

一、充分运用事实导向还原真相

 

所有的事件的发生都有其客观实在性。当事件发生后,我们应当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深入了解其事情真相,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

 

第一、学会倾听

 

孟子说:倾听是执政之德。当事件发生时,当地领导干部要学会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其实大多数人的期待和欲望是在诉说当中释放掉的,大多数问题是在倾听当中解决掉的。特别是跟具体某一个老百姓沟通时,他的要求你不可能全部满足,但是倾听他说话的条件完全可以满足。所以事件发生后,领导干部离百姓越近,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二,合作而非对抗

 

周恩来总理曾说:在处理国际事务和民族问题时要讲求同存异。这个原则在今天仍然是一个重要尺度。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当年的求大同存小异现在我们可以把它丰富为求小同存大异,只要有“同”,我们在解决事件中的“路”就没有封死。所以,事件发生时要尽量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合作的成本永远低于对抗的成本。

 

第三,告知真相、有效承诺

 

事件发生后,政府及领导干部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真相并通过媒体公之于众,作出有效承诺,积极掌握话语权。要坚持立竿见影式的承诺,就是那些创造一点可能、调动一点资源,马上就能兑现的承诺。这样就可以既不会被大承诺压垮,也不会被不承诺拖垮。

 

二、充分运用价值导向重建信任

 

任何事件都包含着事实和价值两个层面,在事实导向还原真相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充分运用价值导向来重建信任。

 

第一,及时疏导

 

“疏导”,顾名思义就是疏通、引导。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胸怀,以“爱民之心、亲民之情”及时疏导,使局面得到有效的控制。疏导的核心是要抓住主要矛盾,要把卷入冲突、对抗的相关者引领到共同利益上来。在官民之间、官企之间、企民之间即使分歧巨大的时候,其间仍然存在共同利益。人与人之间之所以会合作,归根结底是因为彼此之间有共同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是因为共同利益的关系。因此,只有列出彼此之间的共同利益,把大家引导到共同利益的平台上来,这样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才会增大,局面才会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妥善处置

 

事件发生后,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对受害者实施救治,安抚好受害者家属,认真寻求并实施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根据问责制首先追究领导责任,实行停职查办。因为我们建立问责制度,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出事后把官员、干部处理一下,给媒体和老百姓一个交代,而是更加规范经济社会的发展路径,建立更加普惠民生的发展模式。

 

第三,重建信任

 

“血铅问题”说到底是欠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没有处理好环境保护问题的缩影,也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阵痛。只要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更加注重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相统一,更加注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就会得到老百姓对党委、政府谋求发展的信任,就会坚定全县上下推进嘉禾科学跨越发展的信心。

 

   (作者工作单位:县委党校)

来源:嘉禾网

作者:刘锋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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