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剑平 李宏昕)近日,嘉禾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利用电话调处一起劳动保障纠纷案,四川籍民工黎某顺利从老板手上一次性领取2.17万元赔偿金。
今年4月29日,四川籍民工黎某一瘸一拐地走到嘉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投诉。他反映,自己今年3月12日通过老乡介绍到袁家一私营企业打工。上班的第一天他准备做工时,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花去医疗费万余元。当他向老板讨要医药费时,老板答复道:“你到我这里来上班还是第一天,我连面都没见到你,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摔伤了要我支付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工资,我不接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以后,向他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依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出了用人单位在黎某准备上班时因自身原因受伤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电话与在外地出差的私企老板沟通,并向他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通了老板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5月15日达成协议,由私企老板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医药费、治疗期间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21700元整。
据了解,今年来,嘉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于所有来电来访的劳动纠纷都先行予以电话调解,以实现劳动纠纷的快捷处理,此举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剑平 李宏昕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