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享炽 文俊) 日前,嘉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嘉禾法院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之下,案件原告、被告双方当庭握手言和,表示和好如初,继续做朋友。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是单位同事,2006年,被告李某某以其办夹板厂资金周转为由找到原告李某商量借款一事,原告念在都是同事的份上便答应了被告的请求,于2006年6月31日向被告提供借款50000元,双方同时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被告收到借款后给原告出具了借条,然而到期后,被告却并未按约定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未还钱,原告觉得被告不守信用,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本付息。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分析,鉴于原、被告都是同事的份上,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主动做原告的思想工作,让其了解被告此时的困难处境,希望原告能帮同事一把,延缓还款期限。
通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说服,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告李某某于2012年1月13日前和2012年8月7日前分两次向原告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原、被告当庭握手言和,表示会和好如初,继续做好朋友。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享炽 文俊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