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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廊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作者:刘锋 编辑:邓和明 2011-11-01 1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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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廊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镇村党支部已于2010年底任期届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办字[2011]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将于2011年1月至2月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市委《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领头雁”工程的决定》(郴发[2010]9号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依法选举,把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建设“五个好”村党组织,着力提高村级组织引领发展、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加快建设湘南城乡一体化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步骤与方法

  第一步,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的具体名额,由上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后,报镇党委批准。

  第二步,提名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两推一选”。首先,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然后由群众代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投信任票,镇党委根据相关政策及得票情况按不少于应选候选人的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下列人员不能确定为支部委员候选人:1、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2、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被羁押和拘留的,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的。3、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4、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5、2010年度农村党支部书记考评定为不称职或农村党员承诺考评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正式党员。

  第三步,投票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条件成熟的地方,经党支部申请,镇党委同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以通过无提名候选人公推直选产生党支部委员。正式选举前,村党支部原则上要提前3天并应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召开党员选举大会的通知。在通知中,村党支部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要参加会议。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员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三、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㈠要高度重视这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选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特别是我镇提出建设湘南城乡一体化中心镇的战略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组织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

  ㈡要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行廊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16个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依法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村党支部要及时掌握情况,准确把握动态,为党委当好参谋。对因思想不重视、力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㈢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换届选举“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严从重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提名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纪和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和采取冲击会场、毁坏选票或票箱等方式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情节较轻的,由镇党委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一是要做好选举资料归档工作。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必须在3月5日前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二要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新的村党支部选举产生后,必须在10日内与上届村党支部搞好工作交接。三是要组建工作机构。在6月份村民委员会选举后,要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制定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和经济合作组织。制定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和规划,明确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以及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是要做好退下来和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在思想上安慰他们,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帮助和支持新一届班子开展好各项工作。

  附件:

  1、行廊镇2011年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流程

  2、行廊镇2011年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安排表

作者:刘锋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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