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邓庭云)11月1日,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冯川、邓付军、李慧兴、李文红等4名涉恶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 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9月以来,被告人冯川、李文红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同时还结伙持械斗殴,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众安全,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其行为分别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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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红 邓庭云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