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为了做好2012年春季就业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县就业服务局院内举行春季用工室内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2012年元月30日(正月初八)至2012年2月5日(正月十四)每天上午9:00—11:30。
以后恢复每周五上午9:00—12:00。
二、招聘会地点:县就业服务局服务大厅。
三、劳动者求职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依法自主择业。
2、劳动者求职时,须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件。
四、用人单位入场招聘须知:
1、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建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3、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拟到现场招聘,须在招聘会前两天将招工简章等资料交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审阅,根据实际入场企业家数,确定入场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市场通知)。在招聘时间内,用人单位须派1—2名工作人员现场招聘。
2、应聘劳动者带身份证入场,城镇、农村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3、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625599 13873593758
热烈欢迎用人单位进场招聘!
热烈欢迎城乡劳动者入场应聘!
祝全县人民春节愉快、心想事成!
嘉禾县就业服务局
2012年元月18日
来源:嘉禾县就业服务局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