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小韧)3月5日,笔者从嘉禾县卫生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该局下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通知》,对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住院和补偿比例进行了调整,让参合人员得到更多实惠。
2012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提高至50元,各级财政配套基金提高至240元。据悉,2012年度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继续执行“10+100”补偿模式。在县级、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70%、50%、50%提高至75%、65%、60%。
同时,重大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标准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部分病种(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癌症、耐药结核病等病种)由5000元提高至8000元。每年度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截止时间延长至下一年度的4月1日。除此以外,新农合最高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小韧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