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廖莉芳 肖军) “以前月营业额达到5000元就要交增值税,从今年开始,每个月营业额没有达到20000元就不用交增值税,我觉得这个政策蛮好的。”近日,在县城人民路经营宝兴眼镜店的个体老板曾如柏告诉笔者,现在国税对个体工商支持很大,连增值税都免除了。
今年来,县国税局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截至6月底,已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税收负担228万元。
今年来,县国税局严格执行增值税起征点调整规定,全县1133户个体经营者中共有1014户享受免税优惠,共计免征增值税202.8万元,同比增幅达151%。据了解,今年该局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今年第一季度,通过预缴申报为23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9.9万元。
同时,该局还不断减免小型微型企业税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今年1至6月,共为110个小微企业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0.2万元。并从201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务发票工本费。
来源:嘉禾网
作者:廖莉芳 肖军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