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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检查院立案查办郴州市两干警徇私枉法案

来源:嘉禾网 作者:雷志刚 陈荣梅 编辑:邓和明 2012-08-02 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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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雷志刚 陈荣梅)近日,嘉禾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郴州市看守所干警周玉龙、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干警王志坚立案侦查。

  经查,2012年1月,犯罪嫌疑人周玉龙(男,现年37年,郴州市看守所干警,郴州市北湖区人)在分管被告人刘明德(男,广东省饶平县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关押至郴州市看守所)监房期间,主动与被告人刘明德妻子刘双玉联系,接受请吃和送礼后,周玉龙开始运作为刘明德提供立功材料。一方面,周玉龙利用工作便利单独将刘某提到谈话室,向刘某提供了唐涛(当时已被公安机关抓捕)等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情及联络电话,让刘某自称该案件线索系同监人提供给他本人的。之后,周玉龙为其做了举报笔录。同时,周玉龙联系好友王志坚(男,34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干警,郴州市北湖区人)要其出具虚假证明,证实唐涛是根据刘某的举报抓获的,王志坚在未请示领导和该案子承办人的情况下出具了相关证明,并私自加盖公章,私自复印了唐涛的逮捕证,交周玉龙。之后,周玉龙将举报笔录、证明、复印件等作为刘明德的举报立功证明交给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刘某案时,对上述材料进行了质证。2012年2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刘明德案,发现郴州市看守所干警周玉龙有为刘明德提供虚假立功材料的嫌疑,遂将此线索移交给相关侦查部门。

  2012年6月8日,根据郴州市检察院交办,嘉禾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玉龙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嘉禾县检察院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反渎、监所、法警等多个部门办案力量,在二十日内查清了周玉龙案基本案情。在办案中,该院深挖犯罪,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了苏仙区公安分局刑侦队干警王志坚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对此,嘉禾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搜集证据,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与王志坚所在单位联系,动员单位领导做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2012年6月26日,慑于法律的威严,在办案人员的敦促下,王志坚消除了思想顾虑,主动到嘉禾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与周玉龙共同为被告人刘明德提供虚假举报立功材料的犯罪事实。当日,嘉禾县检察院对王志坚以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立案侦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玉龙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志坚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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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志刚 陈荣梅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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