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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恩威并重倾情调处 情理兼顾巧妙执行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曹细华 编辑:邓和明 2012-08-31 16: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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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曹细华)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为逃避赔偿责任外出务工躲避三年。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在清理旧案积案中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给了案件当事人一个满意的回复。

  2009 年3月2日,李某驾驶无牌车辆将刘某撞伤。刘某为此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但李某在支付刘某医疗费0.8万元后,未再行给付医疗费用。事后双方因对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刘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李某赔付刘某各项损失45123.3元。同年12月8日,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李某玩起了“失踪”游戏,法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因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露面且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开始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8月,法院在清积工作中,对“骨头案”、“钉子案”等未结旧案积案进行了梳理,在向银行批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过程中,发现李某以其妻名义在银行有存款3万余元后,当即进行了冻结。三天后,李某到法院来说明情况,解释那是他向朋友借过来准备给几个孩子开学的学费,要求法院帮其解冻。

  考虑到强制扣款尚不足以偿付债务,而且可能导致余款执行到位成为难题,执行法官决定采用恩威并施的感化教育措施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一方面,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及法律后果,法院可针对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采取罚款、拘留等法律措施;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耐心地向李某说法释理,道明了不履行债务将会不断给生活生产带来麻烦,而且不利于孩子以后的成长,积极动员被告人想尽办法履行义务。通过强制措施与思想感化齐头并进,李某终于被感化,答应和刘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先行偿还2万,余款在年前付清。

  至此,一件拖延三年之久的规避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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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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