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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邓和明 2012-09-20 1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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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 2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定》是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法规。贯彻落实好《规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其廉洁履行职责;有利于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主动性、自觉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贯彻学习《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机制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

2、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情况。

3、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

4、建立健全《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等情况。

5、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及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入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贯彻落实《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镇纪委和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专项检查日常工作。

(二)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0月底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员会要按照实施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认真做好有关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镇纪委处理。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负责人、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8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表(见附表1)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于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表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6日至9月2日)

镇专项检查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对所有村(社区)进行督查,对村(社区)督查面不低于村(社区)总数的2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治理,各村(社区)应于9月3日前将贯彻落实《规定》、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和《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开展贯彻落实(规定)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表3)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3日至9月I5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薄弱环节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先进典型要组织宣传报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此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纳入各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镇纪委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专项检查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等工具学习宣传《规定》,对《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注重检查方式。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账目等资料,查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设施,进村入户走访,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深入农村基层广泛了解情况,防止走过场。专项检查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对农村基层干部履职状况要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查纠力度。要拓宽信访渠道,严格执行纪律,发现和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以农材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

    

                             中共珠泉镇委员会

                             珠泉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日

附件:1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情况自查自纠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职    务

分管或负责工作

廉洁

履职

情况

存在

的主

要问

题和

不足

整改

措施

说明:

    1、请认真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如实填报;

    2、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责人、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的“19个不准”的有关情况,于8月16日前上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3、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填写个人遵守廉洁履职“22个不准”的有关情况,于8月15日前上报镇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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