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左瀚)打完官司,常有原告或胜诉方给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的,而作为被告送锦旗感谢法院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可是这一幕最近却发生在嘉禾县法院。9月21日上午,伴随着一阵阵的锣鼓声,作为被告的嘉禾县红十字惠康医院的法人代表冯女士及职工代表将一面镶有“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嘉禾县法院林业庭庭长邓军的手中,感谢邓军庭长在办案过程中耐心细致地调解,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为民营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
2007年5月,原告刘女士与其丈夫李某共同筹资10万元入股嘉禾县红十字惠康医院,2008年原告刘女士与其丈夫李某离婚,并约定将在医院入股的10万元股权全归刘女士所有。事后,由于原告刘女士工作繁忙,无暇打理股权事宜,故要求退回股金及入股期间股息。而嘉禾县红十字惠康医院认为,刘女士的股权本应向医院前任董事长彭某主张,从而拒绝原告刘女士退股。为此,双方认为自己有理而互不相认,双方关系也弄得比较僵硬。无奈之下,原告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及时退还股金和入股期间的股息。
嘉禾县法院林业庭邓军庭长承办该案后,通过仔细调查和走访后认为,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调解将更能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更能收到双赢效果。为此,邓军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庭长邓军耐心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分期向刘女士退还股金和支付股息。此举极大减轻了医院负担,解了医院的燃眉之急。医院为了感谢法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来源:嘉禾网
作者:唐红 左瀚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