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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诉前保全维护一债权人合法权益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杜传程 编辑:邓和明 2013-03-27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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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杜传程) “感谢法官为我讨回了借款,要不是你们,我的血汗钱可能就会打水漂了。”近日,嘉禾法院行廊法庭里上演了温馨的一幕,当事人雷某紧紧地握住承办法官雷健军的手激动地说道。

  3月12日,雷某忧心忡忡的来到嘉禾法院行廊法庭,向法庭干警咨询关于借贷的问题。原来2012年9月1日,同村好友小林因生意周转向其借款10万元,约定2013年元月31日前还清。后,小林逾期未还,雷某几次催讨未果。雷某告诉法院干警,他打听到小林去年做生意赚了些钱,怕过了正月小林把钱用于其它投资,遂马上来到法院咨询。法庭干警告诉他,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日下午,雷某向法庭干警提供了财产保全申请和房产证,请求法院立即予以诉前保全。法庭当日作出裁定并立即赴被申请人小林所在地普满乡对其9万余元银行存款进行冻结。而后及时通知小林,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小林收到法院的保全裁定后,看到法院已对其财产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权衡利弊后,一改以往的消极态度,积极主动地与雷某联系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小林一次性给付雷某10万元的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嘉禾法院行廊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将立案环节的服务延伸到诉前,办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及时抓住时机,组织双方诉前调解,协商解决,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降低了诉讼成本,缓解了执行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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