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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思考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刘政 编辑:邓和明 2013-07-23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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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嘉禾县于2011年12月13日率先在全市挂牌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成立两年来,走出了一条独具嘉禾特色的路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2年,组织交易144宗,成交额共9.4亿元;今年1至6月,已成功组织交易62宗,成交额共4.3亿元。在具体运行当中,也发现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交易中心运转有问题也有不足。

  最大的阻力,来自权力制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触及到相关部门的公共权力,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出现了诸如强烈抵触自操自办、异地招标躲避监管等现象。

  最大的问题,来自利益调整。目前,嘉禾县还没有拿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原有交易中心的机构撤并、人员去留、经费保障等重要事项的明确处理意见,因此个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此为借口,交易自行操办,费用自行收取。

  最大的矛盾,来自制度滞后。目前,嘉禾还没有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与服务机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仍无章可循。

  最大的障碍,来自职能设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是临时机构,并没有赋予相应的法律职责,在实际操作中常因不具备资质和法律效力而 “师出无门”。

  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需改进需完善。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要树立 “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理念,努力建设一个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要归并职能,实现管办分离。撤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交易市场,并把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投标服务职能全部集中整合归并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真正做到统一集中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收费等。

  要出台制度,健全操作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具体对制定目的、管理与服务机构、交易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并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特别是在监督监管方面,建议设立发改、监察、审计、财政4个常驻监管岗位。

  要设置机构,下发三定方案。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并根据嘉禾县的实际情况,需要尽快成立公管委、公管办和落实交易中心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职能整合,实行公管委和招投标领导小组、公管办和招标办两套牌子、一套人马。

  规定流程,严格按章操作。严格进场登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必须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项目资金到位通知、招标事项核准表和招标代理合同,交易中心核验资料无误,才能下发《项目进场交易受理通知》,安排交易时间、场次等相关事宜;其次,必须把投标保证金存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要统一中标通知书制作,必须要由交易中心制作统一的格式,并加盖招标人、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公章,才能向中标人发出。确立标准,严格规范收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应该坚持社会公益、标准最低、统一收费三条原则。即交易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根据(湘价服〔2009〕157号)、(湘价服〔2007〕132号)等文件设立建设工程和土地交易收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必须由交易中心统一收取,然后再按照县里确定的比例,直接划分到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作者系嘉禾县发改局局长)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刘政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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