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张红 雷海兵)近日,珠泉镇纪委通过教育和引导的方式,成功追回了3000元低保和社保资金。
据悉,珠泉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村干部的母亲彭某去逝近一年,但还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后经纪委查实,92岁的彭某于2008年纳入城镇低保,每月的低保金是195元;2012年5月去世,由于当时村分管民政的主任因事请假,未及时将死亡人员低保和城镇居民社保人员名单上报,使死亡人员还继续享受低保和社保待遇。经了解,彭某系村干部李某的母亲,李某向工作人员反映就在母亲去世的时就将去世信息已公之于众,加上村里管理是分工管理的,不是该干部管的工作就没有去理会,造成工作上的脱节。后经珠泉镇纪委的教育引导,李某已将3000元资金(其中:低保234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660元)如数退还。
镇民政办和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收悉,已上报有关单位,并表示将加强对低保和社保人员的审核,及时上报,坚持每月向民众公示对象情况,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来源:嘉禾网
作者:张红 雷海兵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