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王毅军 周海峰 王云俊)7月30日下午,死者刘金狗的亲属在嘉禾县龙潭镇综治办领取了97000元补偿款,他们连声表示感谢。至此,一起溺水死亡事件的调处划上了圆满句号。
7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龙潭镇金塘砖厂务工的桂阳籍民工刘金狗下班后独自外出,在砖厂附近的水塘里不幸溺水身亡。28日中午发现死者尸体后,砖厂立即报警并通知了死者亲属,同时,龙潭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时介入此事。死者亲属赶到后,对刘金狗的死亡原因存有疑义,要求进行法医鉴定。29日,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对死者的死因进行了鉴定,确定刘金狗系溺水身亡,排除他杀可能。随后,死者亲属向砖厂方提出按工伤死亡作出赔偿,于是死者亲属与砖厂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在调处该事件时,明确刘金狗溺水身亡属意外事故,不应按工伤死亡给予赔偿。同时明确砖厂方对刘金狗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考虑到死者系砖厂员工,砖厂应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亲属相应的补偿。根据这一原则,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调协商,终于促成双方在7月30 日下午达成了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该矛盾。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毅军 周海峰 王云俊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