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潇风) 当前天干物燥,野外用火稍一不慎就很容易引发山林火灾,然而家住珠泉镇石羔村二组的村民李太雄却违反《嘉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在九老峰景区内违规用火,本应处以行政拘留5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却本着以人为本原则,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12月10日上午10点10分,77岁的李太雄带上镰刀,来到九老峰景区岭脚下的橘子园里。他先用镰刀将橘子园中的杂草和荆棘割掉,堆放在一块,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和荆棘,烧了起来。10点24分,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针对李太雄野外违规用火的情况,将其带离现场。经调查取证,李太雄的行为违反了《嘉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被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由于李太雄年逾七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经过认真批评教育,李太雄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名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李太雄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的做法,并不意味着放任其违法,纵容他去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是针对他们年老体弱、身体机能严重衰退的实际,给予的特殊人文关怀照顾。
来源:嘉禾网
作者:潇风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