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井芳 齐丹丹)“他对我说,等下跟着他一起去嘉禾县城抢包,抢到的东西全部给他,他就会过一段时间再找我还钱”,嫌疑人廖某这样说到。前日,笔者从县检察院了解到,涉嫌抢夺罪的廖某已于3月17日被嘉禾检察院批捕。
据廖某回忆,2月14日中午,向某找到廖某,要求其偿还之前赌博欠下的6000余元。在听闻廖某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后,向某撺掇廖某协助他到嘉禾县城抢包。14日下午,廖某与向某骑一辆男式摩托车在经过嘉禾县计生委门口时故意从受害人李某身后经过,坐在后座犯罪嫌疑人廖某乘人不备将李某手提包抢走后,向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逃至体育路与东风路交叉十字路口时,向某所骑摩托车撞到一辆面包车后侧倒在地。倒地后,向某迅速将摩托车扶起逃离现场,廖某则被过路人当场抓获。
经审查,廖某曾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013年10月21日刑满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抢夺罪,且系累犯。结合犯罪嫌疑人廖某曾经故意犯罪,被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井芳 齐丹丹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