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张鑫)打工仔闵某因一时手头拮据,便把“第三只手”伸向了老板,趁老板不备,入户盗窃。最终盗行暴露,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入户盗窃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13日,被告人闵某与老板代某一起在嘉禾县普满乡茶坞砖厂办公室内看电视。闵某趁代某有事离开房间之后,拿起代某放在桌上的钥匙偷入里间卧室,在卧室抽屉里盗得现金后便搭乘砖厂工人的摩托车逃离现场。砖厂老板回来后发现抽屉里的现金不翼而飞,被告人闵某又不知所踪,便怀疑是闵某所为。随即驾车追赶,在普满乡信用社门口将被告人闵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被盗现金2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入户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张鑫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