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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巧执行 伤者及时获赔谢法院

来源:嘉禾网 作者:谢思宇 编辑:邓和明 2014-10-15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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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谢思宇) 近日,湖南嘉禾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及时为伤者讨回了医药费,受到了伤者家属的好评。

  2014年8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李某搭乘刘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从嘉禾县石桥镇汉石村往石桥方向行驶。途径石市村某路段处时,与从市场右转弯出的被执行人廖某驾驶的无牌手扶拖拉机相撞,造成申请执行人李某骨折。事发后,李某被送到嘉禾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天,花医疗费46662元。为此,李某将刘某、廖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廖某承担事故50%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廖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李某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王尤义明察暗访了解到廖某将银行财产全部转移到其父亲名下,并在永州市新田县乡村信用社开了个户头,企图规避执行。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分为两队一队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廖某到法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另一队则迅速赶赴永州市新田县各大乡镇信用社展开财产查控工作。终于在新田县某乡镇查询到了廖某之父的账户,迅速将其账户冻结,并通知了廖某。此时,廖某认识到了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当场向李某道歉。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表示愿意调解。同时,李某也考虑到廖某的家庭困难,同意减免部分赔偿款。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廖某当场向李某支付了赔偿款,自此,该案得到圆满处理,伤者李某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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