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彭自力)近日,嘉禾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
10月2日,消费者李女士向该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在一个月前到嘉禾县某会所办理了一张1290元的健身年卡,因要到外地工作,要求会所退回未消费的金额,该会所工作人员称年卡不能退现金,但可以转卡,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李女士向该县“12315”请求调解。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执法人员到该会所了解情况,该会所负责人称,会所有规定办理年卡不能退现金,但可以转卡,拒绝了消费者退现金的要求。执法人员指出,该会所的规定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霸王条款。经执法人员4次约谈经营者,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该会所退回消费者未消费的金额。
近年来,嘉禾预付卡消费申诉有上升之势,针对预付卡消费申诉情况,消费者要慎重选择预付费这种消费方式,因为这样的消费方式会让消费者从服务的主动要求者变为被动接受者,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全证据,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来源:嘉禾网
作者:彭自力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