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勇军)采煤工在煤矿被整合后经诊断已患上了职业病,原务工的煤矿早已被关闭,整合后的煤矿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嘉禾农民工雷某为此拖着病痛的身躯走上了长达三年的漫长维权之路。
雷某自1999年7月起一直在嘉禾县小土岭煤矿从事采煤工作。2011年7月底,小土岭煤矿被四十担煤矿整合后,四十担煤矿组织全体矿工进行了体检。体检后煤矿方在不说明任何缘由的情况下口头通知雷某不用来上班了。雷某经郴州市疾控中心诊断已患上了三级尘肺病,郴州市人社局认定雷某所患职业病为工伤。此时,小土岭煤矿已被政府关闭,营业执照也被吊销。
嘉禾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二矿整合并时签订的收购协议约定,整合后原小土岭煤矿发生的工伤、职业病赔偿等均由小土岭煤矿自行承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上述收购协议对内有效,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为使该案能够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李勇军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以案释法,向被告充分分析了当中的法律关系,阐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为法官真诚的办案作风所感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由四十担煤矿一次性赔偿雷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34万余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到位。
来源:嘉禾网讯
作者:李勇军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