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蔡丹)年轻女子因吸毒而非法持有毒品,花样年华因毒品而被毁,法庭上悔不当初。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廖某英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
2014年8月21日17时许,被告人廖某英在嘉禾县珠泉镇金穗宾馆302房间吸食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随后在廖某英租住的宾馆302房间内,从一个棕色带花纹的皮质手包内,查获了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11包,毛重17.57克;用透明玻璃瓶装白色晶体1瓶,毛重24.77克。经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廖某英手包内的白色晶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共20.3867克。在庭审时,廖某英当庭认罪,并为自己沾染毒品的愚蠢行为后悔不已,当见到坐在旁听席父母,廖某英顿感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失声痛哭。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廖某英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类毒品20.3867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蔡丹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