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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费用分担生纠葛 受害人怒打肇事者反获刑

来源:嘉禾网 作者:尹盼春 蔡丹 编辑:邓和明 2014-12-23 15: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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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尹盼春 蔡丹)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却因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不冷静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他人骨折,不仅有理的一方变没理了,还要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买单。受害人变被告人,赔了夫人又折兵,让大家唏嘘不已。近日,嘉禾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14年1月14日下午,原告人刘某驾驶的皮卡车与被告人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摔倒,被告人李某于是到嘉禾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2014年1月30日17时许,双方因如何支付李某医药费的事宜意见不一而发生纠葛,怒气未消的李某用拳头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便跑,李某追上刘某并用双手抱住刘某脖子,将刘某摔倒在地,并朝刘某身上踩了一脚,致刘某右腿受伤。后经鉴定刘某右胫骨髁间隆起骨折,其伤情构成轻伤一级。损伤属七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造成原告人刘某右腿骨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045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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