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陈善武 廖东平) 近日,经石桥镇司法所调解,粗心货车司机罗某某赔偿房主廖某某房屋受损费人民币8000元。
2014年12月9日傍晚,罗某某驾驶本人大货车从石桥镇岛石村往汉石村托运货物,途径岛石村廖某某家附近时,因大货车后门未关紧碰撞廖某某住房左侧墙面,造成该房墙体破裂。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僵持数日后经村干部和石桥镇司法所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当事人罗某某同意赔偿给廖某某房屋损失费8000元;当事人周某某收到赔偿款后,受损房屋自行修建,确保安全居住,今后该房受损墙体造成的倒塌、损害或人身损失的与罗某某无任何关联,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石桥镇司法所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夜间外出行车一定要注意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后才能上路行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来源:嘉禾网
作者:陈善武 廖东平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