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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送执行款上门 让农民工过上舒心年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欧华 编辑:邓和明 2015-02-12 16: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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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欧华) “嘉禾法院的法官,感谢你们帮我们追回这笔钱,让我们一家老小可以过上个舒心年了……”。当农民工何某军接过执行款后,紧紧握住嘉禾法院坦坪法庭欧华庭长的手真挚地表达了谢意。

  2013年6月23日,何某军与石市村的周某林签订建房协议,由何某军负责承建周某林的房屋。辛苦几个月后,一栋3层的小楼拔地而起,但房屋建成后,周某林却以房屋质量不合格,拒绝交付工程余款2万余元。期间双方发生争执,经石桥派出所调解后达成了一份协议,由周中林一次性付给何某军工钱1.9万元。但周某林却仍以验收丈量有误不愿支付该款,无奈何某军便将周某林告上了法院。

  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判决由被告周某林给付原告何某军建房款人民币2万元,诉讼费400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为确保农民工权益,嘉禾法院将该案列为民生执行案件,多次传被执行人到庭,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向周某林告知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被执行人周某林终于把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执行到位后,考虑到临近年关且何某军家住偏僻的农村出行不便。嘉禾法院坦坪法庭法官驱车数十里,专程来到石桥镇泮桥村,将2.04万元执行款交给了农民工何某军手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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