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郴文明委〔2015〕8号《关于开展“大爱林邑·最美郴州”— “十佳组织”和“最美郴州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县开展 “十佳组织”和“最美嘉禾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掘、推介、宣传一批最基层、最感人、最被认同的“十佳组织”和“最美嘉禾人”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全县人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促使更多的善行组织和嘉禾好人不断涌现,形成嘉禾善行组织多、好人多,嘉禾最美、最美嘉禾的县域良好形象,努力使全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项目
(一)“十佳组织”
开展“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总工会)、“最佳民间公益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最佳农村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县农办)、“最佳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文明办)、“最佳文明餐饮示范店(食堂)”(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选活动,由各有关责任单位评选出2—3个入选名单,统一报县文明委审定后,以县文明委名义表彰通报。
(二)“最美嘉禾人”
1.重点在十大领域中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即开展“最美医生(护士)”(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最美警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最美青少年”、“最美教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最美环卫工人”(责任单位: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最美志愿者”(责任单位:团县委)、“最美产业工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最美公交(的士)司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最美村(居)民”(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最美孝老爱亲之星”(责任单位:县妇联)评选。其他各行各业也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开展“最美人物”评选表彰,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介报送先进典型。
2.开展“最美嘉禾人”评选表彰活动。上述十大系列责任单位评选出各自“最美人物”10名,予以表彰,并从中推选2人共20人作为“最美嘉禾人”候选人,统一报送县活动办,县活动办组织评委会从中选出10人报县文明委审定后,命名为“最美嘉禾人”。
3.第二届嘉禾县道德模范评选。20名“最美嘉禾人”候选人中,10名“最美嘉禾人”同时授予“第二届嘉禾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剩余10人授予嘉禾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不再另行组织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三、评选总体标准和方法
1.“十佳组织”评选基本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诚信、服务优质高效、热心社会公益、公众评价良好,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最美人物”评选基本标准:遵纪守法,近5年来没有受过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其中一项。
3.评选范围:凡符合参评标准的嘉禾县民和在嘉工作居住的外来人士,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学历,均可被推荐为“最美人物”系列人选,已被评为县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含提名奖)的,不再参评;凡符合评选条件,在本县辖区内的单位、企业、民间组织、窗口单位和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红白理事会、经济中介组织等,均可被推荐为“十佳组织”系列候选。
4.评选方法:“十佳组织”和“最美人物”评选均涵盖各乡镇。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办,组织安排评选活动。评选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评选表彰的“十佳组织”和“最美人物”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推荐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市直责任单位参加郴州市评选。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在各县直新闻媒体刊发评选活动消息,正式启动评选。
2.自行组织评选阶段(6月中旬—8月中旬)。各责任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选标准和方法,
3.县级评选阶段(8月下旬—11月)。各单位将自行评选出来的“十佳组织”和“最美人物”系列按要求向县活动办推荐报送,县活动办组织“最美嘉禾人”评选,将最终确定的“十佳组织”和“最美嘉禾人”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后,报县文明委审定并向市活动办推荐。同时运用县直新闻媒体和善行义举榜,开展候选组织和候选人的先进事迹集中宣传。
4.命名表彰阶段(12月)。县文明委举行“十佳组织”及“最美嘉禾人”颁奖晚会,对获奖组织和人员进行隆重表彰。
五、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委统一领导,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为评选活动委员会成员,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县文明办。联系人:雷剑辉,联系电话:6622262,手机:13975761928,传真:6622261。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十佳组织”和“最美嘉禾人”评选,是我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之举,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载体,是集中展示嘉禾美好形象、传递社会正能量的重要平台,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要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保证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要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结合开展的各阶段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各类媒体,要开设评选活动专题栏目,集中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3.要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级各类组织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形成见贤思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附:“十佳组织”、“最美嘉禾人”评选推荐表
嘉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