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勇军 陈善武)6月12日上午,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郎某带领9名工人到石桥镇政府司法所,要求处理一起劳资纠纷。
经了解,郎某等9名工人大多来自贵州省和重庆市,承包石桥镇南岸村李某所有经营权南岸石场,双方于2015年3月签订的《采石场生产承包协议》,从事采石工作。受雨季降雨较多、设备时常维修、石厂需要推土面积大等影响,采石场的产量较之前相比有所减少,南岸石厂老板李某遂提出终止合同。郎某表示终止合同可以,但要退换承包款,并且支付工人的用工工资,双方围绕支付工资争论数额较大。李某重新雇佣一批人到石厂采石,郎某带领9名工人阻止,要求支付工资,双方一度互相指责、推搡。
了解情况后,石桥镇司法所会同劳保站、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以及南岸村村干部开始对劳资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纠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南岸石场方李某退还郎某采石承包款22210元,郎某雇请员工谢洪亮等9人拖欠的工资数额48616元,由南岸石厂老板李某补偿23960元,其余欠款24656元由郎某承担;双方终止2015年3月23日签订的《采石场生产承包协议》,今后互不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郎某在南岸石厂经营期间的债务由郎某自行承担。上述双方应支付的款额共计48616元,由当事人双方交由石桥镇司法所代为支付第三方谢洪亮等9人工资,该劳资纠纷就此解决。
今年以来,伴随石桥“产业兴镇”发展方针不断推进,各产业项目建设成效显著,越来越多的石桥籍在外“知名人士”回乡兴业,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外省人员选择到石桥这片热土来投资兴业,实现人生理想。在此,石桥镇司法所也提醒广大外来创业者,遇有劳资纠纷,要第一时间向石桥镇司法所寻求处理。石桥镇司法所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置,消除大家担心遇到劳资纠纷的后顾之忧。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勇军 陈善武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