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2015年6月中旬,市人口计生委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医学专家对各县(市、区)病残儿进行了医学鉴定,现将我县3名符合病残儿条件的鉴定结果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受理举报单位:嘉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受理举报时间: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6日 受理举报电话:6630057、6631568、663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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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县市区 | 患儿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患儿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家庭地址 | 诊 断 意 见 |
1 | 嘉禾县 | 李 真 | 嘉禾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副主任 | 李维娟 | 嘉禾县邮政局干部 | 嘉禾县珠泉镇文化路1号 | 其女经鉴定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第二条第(二)款第1项,符合再生育条件(或领养) |
2 | 嘉禾县 | 胡 运 | 务农 | 蒋水凤 | 务农 | 嘉禾县龙潭镇上宅村3组 | 其子经鉴定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符合再生育条件(或领养) |
3 | 嘉禾县 | 刘志林 | 嘉禾县罗卜安煤矿技术员 | 王幸芝 | 嘉禾县中医院医生 | 嘉禾县珠泉镇晋屏北路43号 | 其女经鉴定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条第(二)款第1项,符合再生育条件(或领养) |
嘉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2015年6月17日 |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计生委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