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珠泉镇创建嘉禾国家森林公园林地林木托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珠泉镇创建嘉禾国家森林公园林地林木托管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珠泉镇创建嘉禾国家森林公园林地林木托管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林地林木托管工作,保护好我镇林业资源,推进我县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林地林木托管工作,对南岭林场及九老峰周边林地林木实行统一的保护管理,杜绝发生破坏林地的现象,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切实有效保护好我镇林地资源,为创建国家森林公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林地林木托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郑波为顾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腾玉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雷衍雄,副镇长李欣歆、李日顺,人大副主席肖建军,副科级干部曾祥红、李红阳、李亮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村(社区)的驻村干部及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林地林木托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林水办公室,由李日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林地林木托管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协调。
三、托管范围
南岭林场和九老峰景区周边林地,涉及丙穴社区、珠泉社区、大坪岭村、石羔村、星罗村、刘家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和县苗圃。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30日)。4月30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好动员大会,邀请县林业局、县南岭林场领导进行政策解答和宣讲。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好相关会议,利用多种方式加大林地林木托管工作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规划实施阶段(5月1日—5月10日)。各村(社区)召开规划建设和林地林木托管协商会议,签订林地林木托管协议。
3、整理归档阶段。(5月10日)。各村(社区)要将宣传发动、会议记录、协议等相关资料归档成册,在5月10日前上报到镇林地林木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方式
镇政府将林地林木托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迅速,宣传发动到位、矛盾调处到位、权益分配到位、资料归档到位的村(社区),面积签订在100%,奖励绩效考核分10分;对面积签订在90%—99%的,奖励绩效考核分8分;对面积签订在80%—89%的,奖励绩效考核分6分;对面积签订在70%—79%的, 奖励绩效考核分4分;对面积签订在60%—69%的,奖励绩效考核分2分;面积签订在50%—59%的,不奖不罚;对面积签订在50%以下的,扣绩效考核分10分。对工作推进不迅速,工作落实和矛盾调处不到位,造成工作滞后的村(社区),扣年终绩效考核分5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林地林木托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区稳定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由书记挂帅的工作小组,村(社区)主要干部要亲自参加村民会议、参加外业勘界、林权矛盾纠纷调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和配合托管工作的实施,切实做好宣传发动、会议组织、政策引导、协议签订、公示、资料归档等工作。对重点难点,本着抓点促面,先易后难的原则,扎实稳妥,有序推进。镇林地林木托管工作组要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在控制时间的前提下,进度服从质量,要保证林地林木权益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矛盾调处不留隐患,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