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潇风)近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人邝石苟行政拘留五日。
2015年10月23日,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村民邝石苟在家吃过午饭后,带上一把锄头、一把镰刀和打火机,来到本村二库枫家山的开荒旱土地里做农活。邝石苟先将玉米秆子割倒,再用锄头钩拢堆放在一块,之后便拿出打火机来点燃玉米杆子。因当时风大,火势蔓延到旁边山上,镇干部和当地村民接到火情后迅速出动,才被及时扑灭。
火灾损失虽小,但已违法了《森林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事后,邝石苟非常后悔地说:“我明明知道《嘉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规定,但还是我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烧玉米杆方便省事,不会引发火灾,请广大市民一定要以我为戒,不要到野外用火。”森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市民朋友,目前,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野外生产劳作、户外活动一定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来源:嘉禾网
作者:潇风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