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1月2日嘉禾手机报

编辑:邓和明 2015-11-02 10:52:32
—分享—

  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

  农历 九月廿一

  天气:多云,11~20℃

  明天:小雨,14~21℃

  【导读】

  ★申彤希望小学在龙潭社塘村奠基

  ★多单位联合开展脑中风防治宣传

  ★广发重视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车头镇陆续成立义务治安巡逻队

  ★行廊一村民野外失火被行政拘留

  ★省卫计委来嘉考核缺陷防控工作

  ★人社局严格稽核重复参保显成效

  ★各乡镇完成城乡居保情况的通报

  【本地】

  ★申彤希望小学在龙潭社塘村奠基

  10月30日,龙潭镇社塘村热闹非凡,由上海申彤投资有限公司、申彤梦公益基金会、大大集团捐资援建的“申彤希望小学”奠基仪式在这里举行,大大集团现场向申彤希望小学捐赠建设资金40万元。据了解,大大集团是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5大子集团之一,已在全国各地援建了88所申彤希望小学,龙潭镇申彤希望小学是该集团在郴州援建的第一所希望小学。(邓和明、何丽梅)

  ★多单位联合开展脑中风防治宣传

  10月29日,县疾控中心联合城关医院、钟水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民路开展以“关注中老年人的中风风险”为主题的脑卒中(即脑中风)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据悉,这是近期县疾控中心开展的慢性病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此次宣传,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种计3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免费义诊100余人次。(雷衍文、熊福清)

  ★广发重视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日前,广发镇组织学习了最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相应条款通报典型案例,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性与警惕性。今年来,广发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组织学习50余次,每周一例会、每周党政联席会都会传达各级文件精神、通报各类典型案例、学习各类报刊杂志摘要,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不忘给干部“醒脑”、“充电”。(李艳)

  ★车头镇陆续成立义务治安巡逻队

  10月30日上午,车头镇“龙泉村义务治安巡逻队”牌匾上墙,标志着该村义务治安巡逻队的正式运行,这是继荫溪等村之后成立的第5个村级义务治安巡逻队。近年来,车头镇始终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机制,积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平安车头做出了积极贡献。(彭云峰、肖璇)

  ★行廊一村民野外失火被行政拘留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人邝石苟行政拘留五日。10月23日,行廊镇邝家村村民邝石苟做农活时不慎引发了大火,后被该镇干部和当地村民及时扑灭。火灾损失虽小,但已违法了《森林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我县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在户外生产劳作时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潇风)

  温馨提示:嘉禾手机报《嘉禾计生》专刊由嘉禾县人口计生委与嘉禾网联袂打造。

  【计生动态】

  ★省卫计委来嘉考核缺陷防控工作

  10月29日,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副处长梁迪军一行来我县检查2015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我县计生服务站、妇幼保健院等地现场查看资料。了解情况后,检查组对我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县要不断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水平,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病残儿童发生率,全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郭伟)

  【计生政策】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接受媒体记者联合采访。在回答全面两孩政策什么时候能在湖南落地的问题时,詹鸣表示,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经过相应法律程序,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为准。省卫生计生委将努力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尽早在湖南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

  温馨提示:嘉禾手机报《人社动态》专刊由嘉禾县人社局与嘉禾网联袂打造。

  【人社快讯】

  ★人社局严格稽核重复参保显成效

  按照省城乡居保中心文件精神,从6月份开始,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积极开展了重复享受职保、居保待遇的稽核退款工作。截止到10月中旬,这项工作开展三个多月来,已有155名对象来县城乡居保中心办理了退款手续,共稽核退回基础养老金168698.17元。(李日军)

  ★各乡镇完成城乡居保情况的通报

  截止10月28日,我县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117913人,基金征缴额已达1569.38万元。具体各乡镇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如下:石桥镇基金征缴161.15万元,完成119.37%;袁家镇基金征缴149.62万元,完成117.81%;珠泉镇基金征缴321.64万元,完成116.12%;田心镇基金征缴征缴110.85万元,完成113.11%;肖家镇基金征缴65.96万元,完成111.8%;

  盘江乡基金征缴58.96万元,完成111.25%;龙潭镇基金征缴136.04万元,完成110.6%;行廊镇基金征缴94.59万元,完成109.99%;车头镇基金征缴72.7万元,完成105.36%;普满乡基金征缴86.8万元,完成97.53%;塘村镇基金征缴106.49万元,完成95.94%;坦坪镇基金征缴90.07万元,完成79.71%;广发镇基金征缴114.51万元,完成77.9%。(李日军)

  ★我县社保体系建设取得突破进展

  “十二五”期间,我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显著加快。把老工伤、被征地农民、小集体工、大集体工纳入保障范围,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连续5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5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20元,比“十一五”期末元多767元。

  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大病互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55元每月提高到75元每月。到2015年底,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126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21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2622人、失业保险90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38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396人、工伤保险35930人、生育保险人17245人,60岁以上农村居民按月领取了基础养老金的有48681人。(李华南)

  【政策法规】

  ★社保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

  《嘉禾手机报》是由中共嘉禾县委宣传部和红网共同主办。移动用户编辑HW607发送到106580009订阅嘉禾手机报;联通用户编辑HW607发送到106285410订阅嘉禾手机报,电信用户编辑HW发送到106285410607订阅嘉禾手机报。感谢您的收看,如果满意请推荐给您的朋友;如果不满意请告诉我们,联系电话:0731-82204998。(注:未标注来源的新闻均来自红网)

编辑:邓和明

阅读下一篇

返回嘉禾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