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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起纠纷,联合调解了恩怨

来源:嘉禾网 作者:王慧锋 周海峰 编辑:邓和明 2015-11-18 1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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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王慧锋 周海峰) 11月17日,县群众诉求处置中心联合龙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杉树下村支两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将军路拆迁补偿款分配而产生的叔侄之间纠纷,现场感人至深。

  龙潭镇杉树下村王某丽3岁时因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由奶奶和伯父王某生共同抚养成人。2008年冰灾期间,伯父王某生以侄女王某丽为孤儿的名义,从民政部门争取一万元危房改造资金,重建了一间住房。2010年王某丽年满18岁后,去他乡找到生母,从此在外务工并结婚生子,与杉树下村家人渐行渐远。今年,因将军路修建征地,伯父的住房被列为拆迁对象,并获得3万余元拆迁补偿款。王某丽得知后,要求分配该补偿款并与伯父产生矛盾。

  调解现场,调解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认为该拆迁房原为伯父修建,但以侄女王某丽名义争取部分危房改造资金,王某丽应得部分补偿款,但鉴于奶奶与伯父共同抚养王某丽15年至成人,已经尽了抚养的义务。奶奶去世前五年一直病瘫在床,全由伯父照料,伯父至今年老孤身一人,且体弱多病,无房居住,王某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伯父早年曾借给王某丽3000元至今未归还,其应得该部分补偿款扣除3000元债务后,余款应作为赡养款给伯父。

  通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伯父承认由于侄女长大后重新找到生母后,不再关心杉树下家人,因此心里有怨气,与侄女缺少沟通;王某丽回想起自己童年的辛酸经历,体会到奶奶与伯伯曾经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再谈到目前自己的艰难处境时一度动情落泪,并表示永远铭记故乡山水和奶奶伯父养育恩情,不再向伯父要该补偿款,日后会好好赡养伯父。亲情最终战胜了利益,一场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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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慧锋 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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