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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逼迫采石矿交纳补偿款 村民暴力阻工被公诉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蔡丹 编辑:邓和明 2015-11-19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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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蔡丹)因方解石矿开设在村中,个别村民认为方解石矿应交纳“使用补偿费”,便时常到矿山阻扰生产,而后更是发展成暴力拆除护栏,破坏生产,这种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惩处。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胡某记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2013年,吴某圣等人在嘉禾县龙潭镇马家坪村委会开办了一个方解石矿。灯盏窝村民认为该矿的开采影响了村民的生存环境,且灯盏窝方解石矿在其村子的地方开矿就应向村里交“使用补偿费”。因补偿费数额差距太大,双方协商无果。为逼迫方解石矿方同意一年12万元的补偿费要求,被告人胡某记、胡某贵(另案处理)等人从2014年3月到7月期间,多次组织村民到方解石矿阻工闹事。2014年6月12日,村民得知方解石矿在建造安全护栏。当日15时许,胡某记、胡某贵等人便到方解石矿强行阻工。胡某记等人把矿里的安全护栏拆掉,并将拆掉的安全护栏丢下矿井,砸到了挡雨板、配电板等工具。经鉴定,损坏的财物价值4278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胡某记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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