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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贪图便宜买赃车 被判刑罚又处罚金

来源:嘉禾网 作者:左瀚 编辑:邓和明 2016-11-08 16: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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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左瀚)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刘某路遇一辆二手面包车低价出售,认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虽然知道来路不明仍然购买,可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5月上旬,被告人刘某在郴州市区一家汽车修理店附近遇到一辆二手五菱荣光面包车正在叫卖,一问价格只要人民币9800元,便没有深究车辆来历便从叫卖人那里购得车辆。然而,两个月后,刘某驾驶该车在嘉禾县县城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查实,涉案车辆系李某的被盗车辆。经估价鉴定,该车辆价值人民币22600元。案发后,刘某后悔不已,对事实供认不讳,涉案车辆已发还失主罗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无合法有效来历凭证的车辆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惩处。鉴于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建议在正规渠道购买,并向商家索要购买凭据。尤其是在进行二手商品低价交易的时候,应提高警惕,确保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千万不要因贪小便宜,便随意低价购买,否则,不仅会白白亏损金钱,甚至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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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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