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侯显华 李享平)11月19日,嘉禾县公安局珠泉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涉案人员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当日下午18时许,嘉禾县珠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嘉禾县城嘉禾大道路段的“冠珠陶瓷公司”附近有人打架,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珠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经查,17时许,违法嫌疑人李某在嘉禾县城嘉禾大道路段的“冠珠陶瓷公司”附近拦停了李先生的出租摩托车,双方就出租价格进行了交涉,李某觉得李先生所报出租价格过高,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某挥拳头朝李先生头部、脸部打来,造成李先生鼻子、眼睛多次受伤。经询问,李某对当日下午17时许殴打李先生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过失行为后悔不已。
来源:嘉禾网
作者:侯显华 李享平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