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因邻居王某将砖头堆在自家门前,车子不能正常通过,胡某“挥戈”打伤王某。日前,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故意伤害决定批准逮捕。
2016年8月,胡某开车送孩子去上学后回家。发现邻居门前路上堆起了砖头,车子不能正常通过。胡某便下车和邻居理论,邻居王某称:“你家门前路上不也堆着这么高!”这时,胡某妻子唐某闻讯赶来,也和王某争论起来。吵着吵着,唐某和王某便互相抓住头发在地上厮打起来,但很快被周围的群众拉开了。
王某气愤中,捡起地上的砖头走到胡某车前开始砸车。胡某见状,拿起身边的锄头三步并两步走上前,用拳头和锄头柄殴打王某,王某顺势倒在地上。这时,在外地做工的王某丈夫赶了回来,操起家里的菜刀要为妻报仇,胡某怒言,你敢过来,我一锄头挖死你!不多久,派出所民警接警赶来,这一出邻里挥戈闹剧才结束。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胡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胡某未与被害人王某达成刑事和解,双方矛盾较深,有逮捕必要。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建议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胡某。
检察官说理:清代有诗云:“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邻里之间,相互借条道,本是方便你我的芝麻小事,就算有矛盾,也可以请村委会调解,叔老妯娌评理,何必双方盛气凌人,上演这一出闹剧。人与人相处,只要多一分礼让,多一分宽容,很多干戈都能化为玉帛。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