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新的创业主体,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辖区户口,已创业成功并缺乏流动资金的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退役军人;3、高校毕业生(近两年毕业);4、失地农民;5、残疾人;6、返乡创业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伍证》或《残疾证》或《高校毕业证》或失地农民证明或返乡创业证明;
4、《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5、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注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三、报名地点
创业培训结束后,即可凭以上申报材料到嘉禾县就业服务局服务大厅二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提出申请并登记。
四、要求
1、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原则上先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方可申请贷款。
2、2010年(含2010年)以来已成功申请过小额担保贷款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特此公告。
嘉禾县人社局 嘉禾县就业服务局
咨询电话:6620911
二O一七年三月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人社局 嘉禾县就业服务局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