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 (通讯员 侯显华 廖光珍)3月6日,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成功消除一起全国“两会” 特防期信访维稳隐患。
2016年12月9日14时许,嘉禾县石桥镇周家村村民周某驾驶机动车辆行驶在该村“农产品收购站”仓库门口路段时,正好与石桥镇二象村民罗某驾驶的机动车相遇,因道路路面较为狭窄,两车均无法通行,双方互相责备对方应该提前做出判断,在道路那头就要停车让道。争论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周某将罗某的鼻梁打伤,后经司法鉴定罗某构成轻伤二级。石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希望双方自行和解调停,但由于医疗费用赔偿事宜差距较大而未达成协议,受害方见和解无望,便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反映,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石桥派出所民警通过认真调阅案卷,分析研究案件,决定将周某传唤至派出所,在法律或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对自己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的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嘉禾网
作者:侯显华 廖光珍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