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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抄录员的公告

来源:嘉禾网 编辑:邓和明 2017-07-19 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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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禾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抄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作风正派;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二、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仅限工作日),报名地点设在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嘉禾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3楼30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采取机试方式,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2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三)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检察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抄录员报名表》(到县检察院政工科领取);

  (二)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2张;

  (三)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联系电话:0735-6820632 18175717570

  联 系 人:程伟林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源:嘉禾网

编辑:邓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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