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稿时间: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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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
1 |
(嘉)卫(医)罚字[2017]0001号 |
嘉禾县福康大药房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罚款4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5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 |
(嘉)卫(医)罚字[2017]0004号 |
李建福诊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7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3 |
(嘉)卫(医)罚字[2017]0005号 |
唐三三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单独开具处方案 |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5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4 |
(嘉)卫(医)罚字[2017]0009号 |
嘉禾协和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要求案 |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七、九、十二条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二、四项 |
警告、罚款4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2月17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 |
(嘉)卫(医)罚字[2017]0010号 |
嘉禾县红十字惠康医院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5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卫计局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