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程伟林)近日,笔者从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首次荣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该院坚持阳光检务制度,紧跟时代潮流、拓宽宣传渠道,较早地开设了“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主动进入自媒体时代,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群体大、使用面积广的特性,高效、及时地宣传检察业务工作、检察案件信息及检察文化活动,全力推动新闻对外宣传和检察理论调研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2016年以来,该院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3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表53篇,省级媒体发表154篇,并相继在《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潇湘晨报》等重量级纸质媒体发稿11篇。发表的新闻稿件多次被新浪、网易、腾讯等媒体广泛转发,积极同各级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有效的合作,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 做到了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有效地回应当地群众的诉求。
来源:嘉禾网
作者:程伟林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