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
1 |
(嘉)卫(医)罚字[2017]0013号 |
嘉禾县中医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四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警告、罚款800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 |
(嘉)卫(医)罚字[2017]0024号 |
嘉禾县中医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案 |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罚款700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3 |
(嘉)卫(医)罚字[2017]0025号 |
李利姣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
罚款703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9月6日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4 |
(嘉)卫(医)罚字[2017]0026号 |
吴恢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罚款4022.7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 |
(嘉)卫(医)罚字7[2017]0027号 |
彭伟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罚款402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6 |
(嘉)卫(医)罚字[2017]0030号 |
胡日凤诊所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300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7 |
(嘉)卫(医)罚字[2017]0031号 |
曾清香诊所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300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8 |
(嘉)卫(医)罚字[2017]0032号 |
肖三仔诊所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 |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3000元 |
正在履行中 |
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来源:嘉禾网
作者:嘉禾县卫计局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