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曾亮 蒋玉菊)挖机司机李某军因技术过硬,一直备受老板的关照,然而他却不知感恩,反而伙同家人一同盗窃老板的挖机,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军与姐姐李某周姐夫王来清(两人均已判刑)预谋,决定利用李某军被雇请为张志军等人开挖机的工作便利,盗窃该挖机。2010年10月12日晚,按照事前分工,李某军驾驶摩托车、李某周和王某清搭乘租赁的拖车一同到达郴州市嘉禾县肖家镇的一处建筑工地。李某军用其保管的钥匙将停放于建筑工地的一台挖机开上拖车,李某周和王某清随即开着拖车将挖机连夜转移至怀化市靖州县李某军妻兄一处亲戚家藏匿。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挖机起获并已发还被害人。经估价鉴定,被盗挖机价值人民币207000元。
2017年5月,潜逃多年的李某军在亲友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自首。法庭上李某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石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李某军参与预谋,利用其为他人开挖机的工作便利,实施将挖机开上拖车等行为,在盗窃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是实行的主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嘉禾网
作者:曾亮 蒋玉菊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