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泉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业:
《珠泉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5月24日
珠泉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重大事故和宜章县“3.28”荣福煤矿燃烧较大事故、“4.3”赤石乡森林火灾较大事故、“5.7”株洲攸县煤矿中毒事故教训,全力维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态势,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矿山领域安全。一是在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下开展矿业秩序专项治理,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勘察、生产建设等行业,整治超层越界开采、假整合以及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地质灾害防控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在县安监局牵头下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治理,打击整治矿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重点整治非正规冒险开采,使用淘汰落后后工艺和设备,开拓、采掘、通风等系统不完善,顶板(边坡)、水害、有毒有害气体等灾害防治不到位等问题。
(二)危爆物品管理。一是在县安监局牵头下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一超三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在县公安局牵头下全面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转借、抵押民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一是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下全面深入打击机动车违法载人,货车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打击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下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非法渡运和船舶证照不齐,砂石运输船非法运输,涉水工程非法施工船舶等5大水上交通非法运输等行为。
(四)建设城管领域安全。一是全面深入开展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等违规违章问题。二是在县住建局、县城管和行政执法局牵头下全面深入的开展渣土清运,燃气、燃具管销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五)消防安全。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下全面排查城区内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六)森林防火。在县林业局牵头下全面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
(七)水利安全。镇水管站全面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大坝等重要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八)旅游景区及行业安全。在县文体广新局牵头下全面深入开展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景区内安全隐患、饭店、酒店、游船、旅行社、水上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及游乐设施、电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九)校园安全。在县教育局牵头下全面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扎实开展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为,全面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着力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安管理等重点安全工作,严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依法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无证无照非法校车、民办幼儿园等违规行为。
(十)食品药品安全。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牵头下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十一)环境安全。在县环保局牵头下进一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牵头下在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资格、作业人员资格、许可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转、气瓶管理、充装记录、应急救援情况以及充装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充装站内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情况。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2017年5月22日—5月30日)。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全面提质年”活动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整治方案。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2017年6月1日—7月20日)。
配合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我镇相关行业领域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集中整治(2017年7月21日—9月30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严厉打击。
2.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在排查登记的台账上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是在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并亲自带队督查。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