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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伙同他人开设赌场从中“渔利”被判刑

来源:嘉禾网 作者:唐红 叶航 刘婷 编辑:邓和明 2018-01-11 15: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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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叶航 刘婷) 近日,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夫妻开设赌场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这对夫妻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李某伙同他人在嘉禾县城老街道小河巷、民兴巷附近民房内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赌场利用“开铲车”方式每天招揽他人聚众赌博,从每局赌局中抽取“水钱”获利,且雇人负责发牌和在赌场四周路口“望风”,每天所得“水钱”扣除相应的开支后,由当天参股的股东进行平分。赌场开设期间,被告人王某、李某作为股东,负责“顶门”(赌客少时上桌参赌,增加赌场人气)。参股期间,两被告人均能在该赌场的每场赌局中分的数百元不等的分红,两人均非法获利一万多元。

  在庭审现场,两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以供他人赌博,并且从中谋取“渔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鉴于李某、王某的认罪态度较好,认罪悔罪,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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