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网讯(通讯员 唐红 罗琪) 当前,信用卡已经成为年轻消费者的“新钱包”,可信用卡给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如果使用信用不当也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嘉禾县一年轻女子李某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后,经银行催讨却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银行将该女子诉诸嘉禾县法院。日前,嘉禾县法院受理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及利息1.5万元。
2016年10月12日,李某向银行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个人资信证明申请办理贷记信用卡一张,银行经过审批审核后于10月13日为李某成功开户。但李某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后,没有及时进行还款,出现了透支现象并进入银行不良征信名单。银行派人多次上门及电话催促李某还款,但李某一直拒不偿还欠下的全部透支款本息。银行在数次催讨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李某确因手头不宽裕致使还款出现困难,并不是恶意不还款。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银行方考虑李某实际情况,酌情核减李某应支付的利息,李某按约定还清透支款本息共计1.5万元。
【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持卡人认为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小,不及时归还也没有多大严重后果。实际上,信用卡透支金额的利率远远高于一般的银行借款利率。而且最高法院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而持卡人除了要承担高额利息之外,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持卡人确实因经济困难不能偿还透支的金额,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将承担偿还借款的民事责任,而且还会受到银行的信用制裁。因此,建议持卡人一定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归还透支款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嘉禾网
作者:唐红 罗琪
编辑:邓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