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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偿帮工受伤遭拒赔 法院促执行赔偿到位

来源:嘉禾网 作者:李雪君 唐红 编辑:邓和明 2018-01-31 15: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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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网讯(通讯员 李雪君 唐红) 近日,湖南嘉禾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放弃夜间休息时间蹲点守候,成功拘传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受伤者如数拿到了执行案款,并对执行干警的倾心执行连声道谢。

  2015年1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彭某(女)经过李某和黄某店子,看到他们正在挂店牌,彭某过去帮他们拖着店牌,但楼上的人还是吊不上那牌子,彭某就想上去帮忙扯绳子。跑到二楼楼板上时,一不小心踩空掉到楼下摔伤,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后经基层组织调解未果。2016年4月7日,彭某将李某、黄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

  在法庭上,李某和黄某则辩称,彭某受伤与他们无关,而且他们两人出于人道主义已经给付彭某医药费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彭某出于好意无偿帮忙李某和黄某挂店牌,而且李某和黄某人未明确拒绝帮工,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李某和黄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帮工过程中彭某自身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于自己受伤的发生存在过失,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和黄某赔偿彭某各项损失的70%即24余万元,彭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和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未履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和黄某的各类财产线索,但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李某和黄某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而且还玩起了“失踪”,逃避法院执行。为此,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请求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查找其下落。

  前不久,经相关部门协助寻得了李某和黄某的下落,执行干警立即出击,依法将李某和黄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局。

  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向李某和黄某进行释法,向他们说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后又耐心地解释法院判决的理由。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压力,李某和黄某愿意主动与彭某进行协商。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李某、黄某与彭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和黄某主动交付执行款,彭某考虑到李某、黄某的实际情况主动减少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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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君 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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